愛的作為 · Ⅴ 愛遮掩許多的罪[1]
「那現世的」有著三個時態[2],並且因此其實從不曾完全存在,或者完全地處在這三者之一中;「那永恆的」存在。一個現世的對象能夠有許多不同的性質,在某種意義上能夠同時具備這些性質,只要它在這些特點的性質上是它所是。但是就其本身而言的翻倍(Fordoblelse)則是一個現世的對象永遠都不會具備的;正如「那現世的」消失在時間之中,同樣它也只是駐留在各種性質之中。相反,如果「那永恆的」是在一個人身上,那麼這永恆的就以這樣一種方式在他身上翻倍,以至於它在他身上的每一個瞬間它都是以一種翻倍的方式在他身上:在向外的方向上,以及在向內回返進自己的方向上,卻是以這樣的方式,這是完全一樣東西;因為否則它就不是翻倍。「那永恆的」不僅僅是駐留在它的各種性質之中,而且也是在它的各種性質之中駐留於它自身之中;它不僅僅有著各種性質,而且也是在有著各種性質的同時駐留在它自身之中。
如此也是愛的情形。愛所做的事情,它是愛所是的東西,愛所是的東西,它是愛所做的事情——並且是在同一個瞬間裡;在它出離自身(向外的方向)的同一個瞬間裡,它是在它自身之中的(向內的方向),並且就在它處於它自身之中的同一瞬間裡,它同時出離自身,以這樣一種方式:這一出離和這一回返,這一回返和這一出離是在同一時間裡的同一樣東西。在我們說「愛給人坦然無懼的信心」的時候,我們是在說有愛心的人通過自己的本質使得別人坦然無懼;在任何地方,只要有愛在場,它就傳播坦然無懼的信心;人們很願意接近那有愛心的人,因為他驅逐畏懼;在猜疑者把所有人都從自己身邊嚇走的同時,在狡猾詭詐者在自己周圍散布恐懼和使人痛苦的不安[3]的同時,在有控制欲的人的在場使人沉重就像雷雨前沉悶天氣的潮濕氣壓的同時,愛給予人坦然無懼的信心。但是在我們說「愛給予人坦然無懼的信心」的時候,我們同時在說一些別的東西,有愛心的人有著坦然無懼的信心,正如這叫作「愛在審判的日子給予人坦然無懼的信心[4]」,這就是說,它使得有愛心的人在審判中坦然無懼。在我們說「愛救人於死亡[5]」的時候,在這想法中馬上就有翻倍:有愛心的人從死亡中把另一個人拯救出來,並且他,要麼是在同一種意義上,要麼在另一種意義上,把他自己從死亡之中拯救出來;但他一次性地做出這事,這是同一樣事情;這不是「在這一瞬間他拯救一個他人而在另一個瞬間他拯救自己」,而是:他在「從死亡中把另一個人拯救出來」的同一個瞬間,他把他自己從死亡之中拯救出來。只是愛從不考慮後者,從不考慮拯救自己,從不考慮自己去獲得坦然無懼的信心;有愛心的人只是有愛心地想著給予人坦然無懼的信心並且從死亡中把他人拯救出來。
有愛心的人並不因此就被遺忘了。不,那有愛心地遺忘了自己,為了想著另一個人的苦難而忘記了自己的苦難,為了想著另一個人的悲慘而忘記了所有自己的悲慘,為了有愛心地去關心另一個人的損失而忘記了自己所損失的東西,為了有愛心地看護另一個人的好處而忘記自己的好處,確確實實,一個這樣的人沒有被忘記。有想著他的,那是天上的上帝;或者,愛想著他。上帝是愛[6],如果一個人因愛而忘記自己,上帝怎麼會忘記他!不,在有愛心的人忘記自己並且想著另一個人的同時,上帝就在想著這有愛心的人。自愛的人,他很忙碌,他尖叫著、吵鬧著、堅持著自己權利保證自己不被忘記,他卻是被忘記了;但是,那忘記自己的有愛心的人,他為愛所記憶。有想著他的[7],因此有愛心的人得到他所給予的東西。
看這裡的翻倍:有愛心的人所做的事情,他就是這事情,或者他成為這事情,他所給予的東西,他擁有這東西,或者更確切地說,他得到這東西,多麼奇妙啊,就像「吃從吃者出來」[8]。然而也許一個人會說:「有愛心的人擁有他所給予的東西,這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事情一直就是這樣;一個人肯定會不去給別人自己所沒有的東西。」好吧,但事情是不是確實也一直如此,一個人保留自己所給予的東西,或者,一個人自己得到自己給另一個人的東西,一個人通過給予而得到並且恰恰得到自己所給予的同樣的東西,所以這「給予」和這「接受」是同樣的東西?一般來說,事情則不會是如此,而是相反,我所給予的東西,另一個人得到它,而不是我自己得到我給予另一個人的東西。
以這樣的方式,愛總是在自身之中得以翻倍。在我們談論「愛遮掩許多的罪」的時候,事情也是如此。我們在聖經里讀到,那是「愛」的自己所說的言辭:對於那愛多的人,許多罪都被赦免[9],因為在他身上遮掩許多的罪。
然而,這次我們不打算談論這個。在這一小小的文稿中,我們繼續談論愛的各種作為,因此我們在向外的方向上考察愛。在這樣的意義上我們現在談論:
愛遮掩許多的罪
愛遮掩許多的罪,因為它不去發現各種罪;而那必定是會存在的東西,在它能夠被發現的情況下,不去發現它,這就是遮掩。
「許多」(Mangfoldighed)這個概念就其自身而言是一種不確定的東西。比如說我們談論「許多的受造物」,然而這同樣的東西意味著某種非常不同的東西,要看誰是談論者。一個人,他一生都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度過,並且只有過一小點去認識大自然的興趣,那麼,儘管他也談論「許多的受造物」,他又能夠知道多少關於這個概念呢?相反,自然科學家,他在全世界旅行過,到過各種各樣的地方,地面之上和之下,見過一切他所見的許多,另外還帶有武裝起來的眼睛,曾遠視地發現過本來是看不見的星辰,也曾非凡近視地發現過本來無法被人看見的爬蟲,他所知的東西有令人驚奇地那麼多,他卻使用這同樣的詞語,「許多的受造物」。進一步看,在自然科學家為他成功地看見的東西而高興的同時,他還是很心甘情願地承認:各種發現是沒有極限的,因為,甚至考慮到人們用於發現的各種工具,對這些工具的發現都是沒有界限的,於是,這「許多」,既然它被發現或者既然可用於「發現」的各種新的工具被發現,這「許多」就不斷地變得越來越大,並且還不斷地能夠繼續變得更大,就是說,在這一切的一切仍被包含在「許多的受造物」之中的同時,這「許多」會被證明是更大。「許多的罪」的情形也是如此,這個詞意味著某種非常不同的東西,要看誰是談論者。
因此,一個人發現「許多的罪」不斷地變得越來越大,這就是說,通過發現,它不斷地被證明是越來越大,自然也是藉助於人們所做的各種發現,考慮到為了去發現,一個人的行為方式會是多麼狡猾,他會是多麼猜疑。這樣,那不去發現的人,他就是在遮掩這「許多」,因為對於他,這「許多」比較小。
但是,「去發現」,這是某種值得稱讚的事情,某種令人敬仰的事情,儘管這一景仰有時候是被迫以一種奇怪的方式把某些不同類的東西安排在一起;因為人們景仰發現一隻鳥的自然科學家,於是人們當然也就景仰那條發現了「紫色」的狗[10]。不管怎麼說,無疑就是如此:「去發現」在世界中受到讚美和景仰。而反過來,如果一個人不發現什麼東西或者不發現任何東西,他就會被評估得非常低下。人們一般會這樣說一個人,來將他描述為一個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的古怪的人:「他絕對不會有什麼發現。」如果人們要指出一個特別淺薄而愚蠢的人,人們會說「他當然不曾發明了火藥」,而在我們的時代也並沒有必要做這樣的事情,既然它現在已經被人發明出來了,那麼,如果在我們時代有人認為自己是發明火藥的人,那麼這就只會是更不對頭了。哦,但這「發現什麼」在世界裡是如此地受景仰,以至於人們無法忘記令人羨慕的命數——「發明了火藥」!
在這樣的意義上,我們很容易看出,那什麼東西都沒有發現的有愛心的人,在世界的眼中看來是卑微的。因為,即使是相對於「那惡的」,相對於罪和許多的罪,這「去發現」,「去作為那狡猾的、詭詐的、計謀多端的,也許這樣或多或少地腐敗的觀察者」,在這個世界裡也是極受尊敬的。甚至一個少年在他走進生活的第一瞬間,他也會如此想要(因為他是那麼不願意世界把他稱為傻瓜)揭示出他是怎樣認識和發現了「那惡的」。甚至女人在她最初的青春,她也會如此想要(因為她是那麼不願意世界稱她為一頭小小的鵝[11]或者一個小村莊美人[12])揭示出,她虛榮地自以為是有知人之能,自然是在「那惡的」的方面。是的,這是不可思議的,世界相對於古代有了如此的變化:當年只有為數不多的幾個人認識他們自己,而現在則所有人都是知人的專家。這是奇怪的事情;如果一個人發現了幾乎每一個人在根本上都是多麼的和善,那麼他就幾乎不敢認同自己的發現,他會害怕變得可笑,也許甚至害怕人類會因此而覺得受到侮辱。相反,如果一個人讓人覺得好像是他發現了每一個人在根本上是多麼卑劣,多麼妒忌,多麼自愛、多麼無信無義,在那最純潔的人心中,就是說,在那些被傻瓜和蠢鵝和鄉村美人看作是「最純潔的」的人身上,會隱藏有怎樣的可鄙,是啊,這時他就會虛榮地以為他是受歡迎的,世界所渴望想要聽見的是他觀察的結果,他的知識,他的故事。這樣,罪和「那惡的」對人們有著一種比人們通常所想的更大的控制力:「去是善的」是如此恥辱,「相信『那善的』」是那麼淺薄,「泄露出自己的無知」,或者,「作為一個未被接納者——一個沒有被接納進罪的各種最內在的秘密的人」是那麼像小城鎮人那樣沒見識。在這裡我們相當清楚地看出,罪和「那惡的」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是怎樣主要地處於一種對世界、對他人的虛榮的比較關係之中的。因為人們能夠完全確定,同樣的這些人,他們恰恰因為虛榮地害怕世界對他們的看法而在他們與他人的交往之中努力通過展示出對「那惡的」的特別熟識來顯得可愛和有趣,人們能夠完全確定,同樣的這些人,在他們完全孤獨的時候,在他們平靜的心情之中他們無須因為「那善的」而感到羞恥,這時,他們就會有完全另一種看法。但是,在與人的交往中,在成群的時候,在人們數量很多或者至少有比較多的幾個在一起時,也就是說比較,在人群有著比較關係,對此虛榮心不可能保持視而不見,這時,這一個就會引誘那另一個去揭露出他所發現的東西。
然而,即使是完全世俗性情的人們有時候也會有例外,對事情做出更溫和的論斷,不去發現什麼東西。假設有兩個狡猾的人相互要決定一些什麼事情,對此他們恰恰不想要有見證,但是他們無法有什麼別的做法,他們不得不在一個有著第三個人在場的房間裡決定這事情,而這第三個人則是(他們都知道)在極大的程度上墜入愛河,幸福地處於戀愛的最初幾天之中,不是嗎,那麼一個狡猾者就對另一個狡猾者說,「是啊,他倒是真的完全可以在場,他什麼都發現不了」。他們會帶著微笑這麼說,以這微笑來對他們自己的精明表示尊敬;然而,他們還是會對那什麼都發現不了的墜入愛河者懷有一種敬仰。
現在讓我們看那有愛心的人!是否有人笑話他,是否有人譏嘲他,是否有人可憐他,並且不管世界怎樣說他,明確的是:在「許多的罪」的方面,他什麼都沒有發現,甚至這笑話、這譏嘲、這可憐,他都根本什麼也沒發現,他只看見非常少的一點點。他什麼都不發現;就是說,我們在這兩者之間作區分:「去發現」——這是為「去找到」而有意識、有意圖的努力,和「去看或者聽」——這可以是違背一個人的意志發生的。他什麼都不發現。不過,不管人們笑話他還是不笑話他,不管人們譏嘲他還是不譏嘲他,人們在根本之中深深內在地對他懷有一種敬仰,因為他立足並且深化於自己的愛,什麼都不發現。
有愛心的人什麼都不發現,因此他遮掩那會在「發現」之中被看見的許多的罪。有愛心的人的生命表達在使徒的指令之中:在惡之中作孩子[13]。世界所真正景仰的東西,比如說精明,是在「那惡的」上面的理解力,而智慧則是在「那善的」上的理解力。在「那惡的」上面的理解力是有愛心的人所沒有並且也不想擁有的,他是並且繼續是、他願是並且願繼續是一個孩子。把一個孩子放在一個強盜窩裡(但是這孩子不可以留在那裡,如果他自己會被敗壞的話),就是說,讓他在那裡待上很短的一段時間,讓他回到家裡並講述他所經歷的一切,你可以看見,這孩子,他還是(因為每一個孩子都是如此)很好的觀察者並且有著極好的記憶力,他想要詳盡地描述一切,卻是以這樣一種方式,在某種意義上,最重要的東西被跳過了,以這樣一種方式,如果一個人不知道這孩子曾和強盜們在一起,現在因為這孩子的敘述,他就根本不會想到這被跳過的部分。什麼是這孩子所跳過的東西,什麼是這孩子沒有發現的東西呢?那是「那惡的」。然而,這孩子的關於他所看見聽見的東西的敘述,是完全準確的。那麼,這孩子所缺乏的是什麼,是什麼東西常常使得一個孩子的敘述成為對成年人們的最深刻的譏嘲?這是在「那惡的」上的理解力,這孩子缺乏這在「那惡的」上的理解力,這孩子根本就沒有這願望去知道「那惡的」。在這之中,有愛心的人就像這孩子。但是,作為所有「去理解」之中首先有著一種介於那要去理解的人和那要被理解的東西之間的理解。因此,在「那惡的」上的理解力(不管它想要怎樣自欺欺人地讓自己和別人以為它能夠保持讓自己完全純淨,它是在「那惡的」上的純淨的理解力)對「那惡的」還是有著理解的;如果這一理解不存在,如果這理解者不喜歡去理解這事情,如果他厭惡「去明白這事情」,那麼他也就不會想去理解這事情。如果這一理解不意味著別的東西,那麼它就還是一種對「那惡的」的惡性好奇心;或者,藉助於對「那惡的」的廣泛度的了知,它是一種對「為自己的錯誤找藉口」的狡猾偵察;或者,一種藉助於對其他人的腐敗的了解來抬高自己的價值的虛偽算計。但是,要小心;因為如果你好奇地給「那惡的」一個小手指,那麼它就會馬上抓住你整個手;藉口是可讓人收集的一切之中最危險的;藉助於與他人的糟糕做比較來變好或者讓自己更好看一些,這無疑就是以一種糟糕的方式來變好。在這一理解已經發現了許多的惡的時候,那麼在這時又有什麼發現是一種更為密切的理解所無法達到的呢,這理解確實真正地與「那惡的」達成了協議了!正如患黃疸病的人看一切都是黃色的[14],一個這樣的人,在他自己沉陷的越來越深之後,發現許多的罪在自己周圍變得越來越大。他的眼睛變得敏銳,得到武裝,唉,不是在真實的意義上,而是在不真實的意義上,因此他的視覺變得越來越盲目,這樣,他就褻瀆地在一切之中看見「那惡的」,甚至在那最純淨的東西中——唉,這一視覺(哦,可怕的想法)對於他卻是一種安慰,因為他極其需要如此儘可能無限地去發現「許多」。在最後他的發現不再有任何邊際;因為現在他發現罪,甚至在「他自己知道罪是不存在的」的地方,他藉助於誹謗、捏造和謊言的創作來發現這罪——他在這種創作之中練習了如此之久,以至於他最終自己相信了。是的,這樣的一個人,他發現了許多的罪。
但是,有愛心的人什麼都不發現。在有愛心的人以這樣一種方式通過根本不發現任何東西來遮掩許多的罪的時候,有某種無限莊嚴的東西,但它同時也是某種如此孩子氣的東西,某種讓人覺得像孩子的遊戲的東西;某種讓人覺得像孩子的遊戲的東西,因為以這樣的方式我們在和一個孩子遊戲,我們遊戲,我們看不見這孩子,但這孩子卻站在我們面前,或者這孩子遊戲,他無法看見我們,這讓這孩子玩得很開心,如此不可描述地開心。在這裡,這孩子氣的方面是在於:遊戲中的有愛心的人睜著眼睛無法看見在他面前所發生的事情;而莊嚴的方面是:他所無法看見的東西是「那惡的」。眾所周知,東方人尊敬一個精神錯亂的人[15],但這個有愛心的人,他是值得人尊敬的,他當然就像是一個精神錯亂的人。眾所周知,古代在兩種類型的瘋狂之間做出非常大的區分,這無疑也是對的,一種是可悲的疾病,並且人們為這樣的疾病感到難過;另一種則被人稱作是神聖的瘋狂[16]。如果我們一次性地「以神聖的方式」使用一下這個異教詞句說:有愛心地不能看見正在自己面前出現的「那惡的」,這是一種神聖類型的瘋狂。確實,在這在「那惡的」上有著如此多理解力的精明時代,我們去為「學會尊敬這種瘋狂」而做一些什麼,這無疑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很不幸,在我們的這個時代里,一個這樣的有愛心的人,他對「那善的」有很多理解力卻不想要對「那惡的」有任何理解力,對他,人們做了足夠多的事情,去使得他看起來像一個神經錯亂的人。
想像一下,如果提及那至高的,想像一下在被置於公會前那一瞬間的基督[17],想像一下那憤怒的人群,想像一下祭司文書和長老的圈子,想像一下,有多少道目光對著他,瞄準他,只等著他要望過去,這樣這目光也能夠把自己的譏嘲、自己的鄙夷、自己的憐憫、自己的蔑視傳送給這被指控的人!但是他什麼東西都不發現,帶著愛心地遮掩許多的罪。想像一下,有多少咒罵、有多少蔑視、有多少譏嘲的話被叫喊出來,這叫喊者的聲音必須被聽見,這樣,最重要的是,這叫喊者不能夠看上去讓別人覺得他是懈怠了、讓人覺得他不是有效參與地在場——在這裡他必須置身「與所有人的聯合」之中,因此,是作為那真實的、那公共意見[18]的工具,去嘲笑、去侵犯、去虐待一個無辜的人,這對於他是一種迫切,否則的話,這叫喊者就會感到不可描述的難堪!但是基督任何東西都不發現,他有愛心地遮掩許多的罪——通過什麼都不發現。
他是榜樣,有愛心的人從他那裡學到了,在他什麼都不發現並且以此來遮掩許多的罪的時候,在他作為一個稱職的弟子,「被離棄、被仇恨、背負十字架」[19]走在譏嘲和憐憫之間、蔑視和哀號之間,卻有愛心地什麼也不去發現——確實是比那三個不受損傷地走在烈火的窯中的人[20]更奇妙。然而,譏嘲和蔑視在根本上不構成什麼傷害,如果那受蔑視的人不因去發現,也就是,因變得愁苦而受傷害;因為,如果他變得愁苦,那麼他就發現許多的罪。如果你真正要為自己弄清楚,有愛心的人是怎樣通過不去發現任何東西來遮掩許多的罪,那麼就再去考慮一下愛吧。想像一下,這個有愛心的人有一個愛著他的妻子。看恰恰因為她愛他,所以她會發現,有那麼多種對他所犯的罪,在屈辱中,她會靈魂帶著愁苦[21]去發現每一道譏嘲的目光,她會帶著破碎的心去聽人們的嘲笑,而他,那有愛心的人,則什麼都不發現。如果這有愛心的人,在他無法避免看見或者聽見什麼東西的情況下,仍為對攻擊者們準備好了辯解:他一定是自己有錯;那麼這妻子就會無法在他身上發現任何錯,而只會更多地發現這是一個怎樣的許多在向他行罪。現在你看見嗎,就在你考慮著「妻子(當然是確實)發現了什麼」的時候,你看見,這是多麼真的事實:這什麼都不發現的有愛心的人遮掩許多的罪!那麼,想像一下,如果這被用在所有的生活關聯之中的話,你會承認,這有愛心的人確實遮掩著這許多。
愛遮掩許多的罪;因為,對於它所無法避免地看見或者聽見的東西,它通過沉默、通過溫和的解釋、通過赦免來遮掩。
它通過沉默來遮掩這許多。有時候會是這樣,一對相愛的人想要保持讓他們的關係隱蔽著。現在假設,在這樣的一個瞬間,他們相互表白了愛情並且相互許諾沉默,在這瞬間很偶然地有著一個第三者在場,但這個不相關的人是一個正直有愛心的人,是可靠的,他許諾沉默,那麼這兩個人的情慾之愛是否就會是並且繼續是隱蔽的呢?但有愛心的人就是這樣做的:如果在無意中、完全偶然地、絕非因為他自己尋找機會而至於如此,如果他在這樣的情況下得知了一個人的罪、他的錯,得知了他所做的壞事或者得知了他是怎樣被一種弱點左右,那麼,有愛心的人保持沉默,並且遮掩這許多的罪。
不要說,「不管是沉默還是說出來這許多的罪都同樣大,既然沉默無疑不會拿走什麼,因為一個人只能夠對存在的事情保持沉默」;寧可去回答這問題:如果一個人說出鄰人的錯誤和罪,那麼他是不是在擴大許多的罪。儘管事情是如此:不管我是否對其中的一些保持沉默,這許多都會是同樣大;儘管如此,如果我對之保持沉默,那麼我就是為「遮掩」做出了我的這一部分。然後,我們不是說「謠言通常會越傳越大」麼?我們這是在說:謠言通常使得罪過[22]大於它本身所是的狀態。這卻不是我現在所想的東西。在完全另一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那講述鄰人之錯的謠言擴大這許多的罪。但不要太輕率地對待這「對鄰人之錯的了知」,就仿佛只要事情已確定是「那被講述出的東西是真實的」,那麼一切就都沒有問題的。確實,並非每一個對「就鄰人之錯而言什麼是真實的」的私密的了知因此就沒有責任[23],只因為「被弄成了這私密的同知者」,這個人就會很容易自己變得有責任了[24]。這樣,傳言或者那講述鄰人之錯的人就使得這許多的罪擴大了。一個人通過傳言、通過街巷閒話而習慣於去好奇、輕浮、妒忌地,也許惡毒地,去了知鄰人之錯,這使人變得腐敗。如果人們重新學會去沉默,這確實是值得人們去嚮往的;但是如果要談論什麼東西的話,就是說好奇而輕浮地談論什麼,那麼就只談論廢話和瑣碎的事情吧——鄰人之錯是並且應當是非常嚴肅的一件事。因此,好奇、輕浮、妒忌地去談論鄰人之錯,這就是一種腐敗的標誌。但是那通過談論鄰人之錯來幫著去使人腐敗的人,他則是在擴大這許多的罪。
很不幸,每個人都有著一種去看鄰人之錯的極大傾向,並且有著想要去講述鄰人之錯的更大傾向,這只是一個太確定的事實。如果沒有什麼別的東西,唉,如果我使用最溫和的表述的話,有一種神經衰弱,它使得人們在這種誘惑、這種慫恿之中變得如此虛弱,以至於會去說鄰人的壞話,以至於會在一瞬間裡藉助於一種如此有趣的故事來為自己招致傾聽著的關注。哦,有一種東西,本來已經是足夠地有害,就像那無法沉默的神經衰弱的欲望,有時候,這東西在一個人身上就是一種可怕的魔鬼般的激情,按照最可怕的尺度得到了發展。想來也不會有任何強盜、任何竊賊、任何害人者,簡言之,任何罪犯,在最深刻的意義上是像一個這樣的人那麼有害,這樣一個人,他把這樣的事情作為自己的任務、作為自己可鄙的謀生手段:按儘可能大的尺度,以任何真理的言辭都無法達到的高聲,以任何有用的東西都極少能達到的廣度伸展遍全國,滲透到每一個上帝的言辭都幾乎滲透進的偏僻角落,去宣示出鄰人之錯、鄰人的各種弱點、鄰人的各種罪,去把這一褻瀆性的知識強加給每一個人,甚至強加給腳跟尚未站穩的年輕人;——難道真的會有什麼罪犯在最深的根本之中會像這樣一個人那麼有害,哪怕事情確是如此,哪怕這個人所說的那惡的東西確實是真實的!哪怕事情是如此;但這樣的情形則是不可思議的:一個帶著永恆之嚴肅的人會一絲不苟地去關注「他所講述的惡的東西無條件地是真的」,並在之後會想要犧牲自己的生活去服役於這一可鄙的真相——講述惡的東西。我們以主禱詞作祈禱,願上帝不帶我們進入試探[25];但是,如果這事情發生,並且如果這事情發生:我陷於試探——慈悲的上帝,請賜我一個恩典,讓我的罪和我的辜可以是這樣的一種罪和辜:世界真正地將這罪和辜視作是令人厭憎而反感的。然而一切之中最可怕的事情必定是:「招致辜」,從大地朝天上叫喊著的辜,天天都在招致辜,再一次辜和新的辜——自己則對此毫不留意,因為一個人的全部環境,因為存在本身變成了一種幻覺,使得這個人越來越強烈地相信,這什麼都不是,這不但不是辜,而且還幾乎是值得稱讚的。哦,有著許多這樣罪行,世界不稱之為罪行,世界對它進行酬報並且幾乎賦予它榮耀,然而,然而我卻寧可,真是上帝不容啊,我卻寧可在我的良心裡帶著三次悔過的謀殺進入永恆,也不願作為一個退休誹謗者帶著這可怕而叵測的一大堆一年年地越堆積越高的罪行——這罪行可能依據於一種幾乎不可思議的尺度擴散開,將人們置於墓穴之中,使得各種真摯的關係愁苦,侵犯了那些最無辜的同情者,敗壞了未成年的人們,對老人和年輕人都進行了誤導、毒害,簡言之,依據於一種甚至連最活潑的想像力都無法為自己設想出的尺度擴散開——這可怕的一大堆罪行,對這些罪行我卻從不曾獲得時間去開始悔,因為時間則要被用到各種新的罪行上,並且因為這些不可數的罪行為我生產出金錢、權勢,幾乎生產出聲望,而最重要的是為我帶來快樂的生活!考慮到縱火,我們做出這樣的區分:那在房子上放火的人,他是不是知道這房子裡住著很多人,或者他是不是知道這房子沒人住。哦,誹謗的情形就像是對一整個社會放火,這卻根本沒有被當成是一種罪行!我們對瘟疫進行隔離,但是對那比亞洲的瘟疫更可怕的瘟疫,敗壞靈魂和性情的誹謗,我們卻打開所有房子的門,我們付錢去被傳染,我們問候那帶來傳染的人,把他當成一個受歡迎的人!
那麼,說吧,這是不是真的,有愛心的人通過不說鄰人之錯來遮掩這許多的罪,如果你考慮一下「人們是怎樣通過講述來增大這許多的罪」的話。
有愛心的人通過溫和的解釋來遮掩許多的罪。
那使得某樣東西成為它現在所成為的東西的,總是解釋。事實或者各種事實是根本,但解釋達成結果。每一個事件、每一個詞句、每一個作為,簡言之,一切都可以以許多方式來解釋;正如人們不真實地所說的,衣裝造人,人們也能夠以同樣的方式真實地說:解釋使得解釋的對象成為它所成為的東西。考慮到另一個人的言辭、作為、思想方式,沒有這樣的確定性:「去設想」其實並不意味了「去選擇」。因此,解讀、解釋,恰恰因為解釋的差異性是可能的,是一個選擇。但是,如果解釋是一個選擇,那麼,如果我是有愛心的人,這「去選擇最溫和的解釋」就總是在我的能力範圍之內。如果這一比較溫和的或者溫和化的解釋對別人輕率地、匆忙地、嚴厲地、冷酷地、妒忌地、惡毒地簡言之不具愛心地將之直接地解釋為「辜」的東西做解釋,如果這溫和化的解釋以另一種方式來解釋這東西,那麼,它就一會兒去掉一個辜,一會兒又去掉另一個辜,以這樣的方式使得許多的罪變少了,或者遮掩這許多的罪。哦,如果人們真正想要知道,他們能夠怎樣通過將他們的想像力、他們的敏銳、他們的創造力、他們綜括事物的能力用於「儘可能地設法想出一種溫和化的解釋」來美麗地使用這些能力,那麼,他們就會越來越多地品味到生活中最美麗的喜悅,這對於他們會成為一種激情洋溢的欲望和需求,使得他們忘卻所有其他的東西。我們不也在其他關係之中看到這種情形嗎,怎樣,比如說,可以提一下這個:獵人每年都越來越充滿激情地投身於狩獵。我們不讚美他的選擇,而我們也確實沒有在談論這選擇,我們只談論,他是怎樣每年越來越充滿激情地投身於這一活動的。他為什麼這麼做?因為他每年都在收集經驗,變得越來越有創造力克服越來越多的困難,這樣,這經驗老到的獵人,現在他知道任何別人都不知道的途徑,現在他知道怎樣去偵查別人不知如何偵查的獵物,現在他在各種地方都留有任何別人都不知道怎樣去利用的標記,現在他想出了設置圈套的最狡猾的方式,這樣,他相當確定地保證自己總是成功地出色狩獵,哪怕在別人都不成功的情況下也是如此。去作為公正之侍者[26],發現罪責和罪行,在我們看來是一種繁重的、卻在另一方面也是一種令人滿意和吸引人的作為。我們為一個這樣的人對人心、對所有(哪怕是最巧妙的)逃避和捏造的了解感到驚奇,他是怎樣能夠一年一年下來也記住那最微不足道的東西,只是為了有可能去保證自己能夠追蹤,他是怎樣只憑自己對環境所投下的一瞥似乎就能夠明白這環境之中的所有細節而使之給出針對有罪責的人的解釋,他的注意力是怎樣不放過任何微乎其微的蛛絲馬跡只要它能夠有助於去闡明他對罪行的解讀;我們很欽佩一個這樣的權威機構的侍者,他通過堅持不放過這個他所稱的「一個真正積習已深而老奸巨猾的偽善者」,成功地剝去其偽裝而揭示出其罪責。哦,那麼,通過真正堅持不放過人們所稱的一種罕見卑劣行為而去發現這其實是完全另一回事、是某種完全善意的行為,這不是同樣的令人滿意、同樣的吸引人嗎!讓那由國家指定的法官、讓公正之侍者去為發現罪責和罪行工作吧,我們其他人則既沒有被召到法官那裡也沒有被召到公正之侍者那裡,相反是被上帝召到愛那裡,就是說召去藉助於一種溫和化的解釋來遮掩許多的罪。想像一下一個這樣的有愛心的人,在天性之中有著這樣的資質,各種會令法官嫉羨的最出色的能力,但是,正如一個法官會因一種熱忱和努力而獲得榮耀,帶著這同樣的熱忱和努力,這些能力被運用在愛的服務中,以求去在這樣一種技藝中得以修習,以求去實踐這技藝,一種解說的技藝,它藉助於一種溫和化的解釋來遮掩許多的罪。想像一下他的豐富的、他的在最高貴的意義上得到祝福的經驗,他是怎樣擁有對人心的了解的,有多少奇怪的而且也是那麼感人的情形是他所熟識的,在這些情形之中,不管事情看上去有多麼繁複,他還是成功地發現了「那善的」,或者至少是發現了較好的東西,因為他在很長很長的時間裡保持讓自己的論斷懸浮著,直到(確實是這樣)一個小小的特定事件冒出來幫他發現蹤跡;他是怎樣通過迅速而大膽地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投入到一種對這事情的完全不同的解讀中去而有幸發現他所尋找的東西的;他是怎樣通過真正地沉浸在一個人的生命關係、通過為自己找來關於這個人的狀況的最準確的信息而最終以自己的解釋來取勝的。於是「他發現了蹤跡」,「他有幸發現了他所尋找的東西」,「他以自己的解釋來取勝」——唉,這豈不奇怪,在這些詞句沒有關聯地被閱讀的時候,幾乎每一個人都會情不自禁地想到,這說法是在談論「發現一個犯罪事件」,這就是說,比起去想到「發現『那善的』」,我們全都如此遠遠更趨近於去想到「發現『那惡的』」。看,國家指派法官們和公正之侍者們去發現和懲罰「那惡的」;另外,人們聯合起來(這當然是值得稱讚的)來緩解貧困之痛、來教養孤兒、來拯救墮落者[27],然而,現在我們有這樣一種美麗的事業,要藉助於那溫和化的解釋來獲得一小點對「許多的罪」的主宰力,哪怕那只是如此小的一小點——為此,卻還沒有人去成立出什麼聯合會。
然而,關於有愛心的人怎樣通過溫和化的解釋來遮掩許多的罪,我們不想在這裡繼續展開論述,因為我們在前面的兩段審思之中已經考慮了「愛凡事相信」和「愛凡事盼望」。愛,這溫和的解說者,使用著各種幫助手段進行溫和化的解釋來遮掩許多的罪,而「愛凡事相信」和「愛凡事盼望」則是兩種主要的幫助手段。
愛通過赦免來遮掩許多的罪。
對於確鑿的「許多的罪」,保持沉默並不會使之真正減少;溫和化的解釋從這許多之中強擠走一點,就是說,通過向人展示:這個和這個其實不是罪;赦免去掉那無法被否認的罪。以這樣一種方式,愛想方設法來遮掩許多的罪,但赦免是最顯著的方式。
我們還記得前面所談論的「許多的受造物」這一表述,讓我們再次利用這一表述來進行說明吧。如果我們說,研究者發現許多,而無知者固然也談論許多的受造物,但與研究者相比則微不足道,這樣,這無知者因此就不知道這個和這個是存在的,但這些東西卻照樣是存在的;這並不因他的無知就從大自然中被去掉了,而只是在他的無知之中對於他並不存在。赦免對於許多的罪的關係則不同;赦免從被赦免者這裡拿走罪。
這是一種很奇妙的想法,因此也是「信」的想法。因為,信一直是使自己去與那無法被看見的東西發生關係[28]。我相信,有形可見的東西是出自那不可見的東西而進入存在的。我看見世界,但是我看不見那不可見的東西,我信這東西。同樣,在「赦免和罪」之中也有著一種信的關係,然而人們很少留意到這一點。那麼,這裡的這「不可見的東西」是什麼呢?這「不可見的東西」是,赦免將那本是存在的東西拿走,這「不可見的東西」是,那看得見的東西卻還是不被看見,因為,如果它被看見,那麼很明顯這「它不被看見」就是不可見的。有愛心的人看見他所赦免的罪,但是他相信,赦免將之拿走。就是說,這是無法被看見的,而罪則是能被看見的;另外,如果罪無法被看見,那麼它也就無法被赦免。正如通過信[29]人把「那不可見的」信成為「那可見的」,同樣,有愛心的人通過赦免把「那可見的」信消失掉。但兩者都是信。有福了信者,他信他所無法看見的東西,有福了信者,他把他所能夠看見的東西——信消失掉。
哦,但是誰能信這個?有愛心的人能。但「赦免」為什麼會是如此罕見?難道不是因為對赦免之力量的信仰是那麼貧乏而罕見?甚至是一個比較好的人,一個差不多有著去承受惡意和怨恨的傾向並且絕非不可調和的人,我們也不時會聽他說:「我很想赦免他,但是我看不出這有什麼用。」哦,這也是看不出來的。然而,如果你自己在什麼時候需要赦免,那麼你就會知道赦免能做的事情了,那麼,你又為什麼如此沒有經驗或者如此沒有愛心地談論赦免呢?因為,在「我看不出我的赦免對他有什麼用」這句話中其實有著某種缺乏愛心的成分。我們不是在說,這就像一個人因為有「能夠去赦免另一個人」的權限而妄自尊大,哦,絕不是,因為這也是缺乏愛心。確實,有一種「去赦免」的方式是明顯地吸引著人的注意力的增強而不是減少罪責。唯獨愛有——這看來是那麼促狹,但是讓我們就這麼說吧,唯獨愛有足夠的靈巧來藉助於自己的赦免去把罪拿走。在我妨礙了赦免的時候(這就是說,在我不情願去赦免或者因為能夠赦免而妄自尊大的時候),就不會有任何奇蹟發生。但是在愛赦免的時候,信仰的奇蹟就發生了(並且,每一個奇蹟都是信仰的,那麼,各種奇蹟隨著信仰而被取消了,這又有什麼奇怪的呢):那被看見的東西因為被赦免而不被看見。
它是被勾銷了,它被赦免和遺忘了,或者就像聖經上所說關於上帝所赦免的東西,它被隱藏進了他的脊背[30]。但是那被遺忘了的東西則當然不是人們所不知的,因為人們不知那人們不知道並且從不曾知道的東西,但人們曾知道那人們所遺忘了的東西。因此,在至高的意義上,「去遺忘」不是「去回憶」的對立面,而是「去希望」的對立面,因為「去希望」是思著地給出存在,而「去遺忘」則是思著地把存在從那是存在著的東西那裡拿走,是去勾銷。聖經教導說,「信」使自己去與那不可見的東西發生關係,但它還說,「信」是一種在那被希望的東西之中的持久[31];在這之中有那被希望的東西,就像那不可見的東西,那不存在而反是由希望思著地給予存在的東西。「去遺忘」,在上帝相對於罪這樣做的時候,是「去創造」的對立面;因為去創造是去從烏有之中生產,而去遺忘則是去拿回到烏有之中。在我的眼前隱蔽的東西,我從不曾見過;但是隱蔽在我背後的東西,則是我曾見過的。正是這樣,有愛心的人赦免:他赦免,他遺忘,他勾銷罪,他有愛心地轉向他所赦免的人;但是,在他轉身對著他的時候,他當然無法看見在他的背後有著什麼。這「不可能看見一個人背後的東西」,這很容易理解,並且因此這一表述也是適當地由愛發明出來的;但相反,要去成為一個有愛心的人,藉助於赦免把另一個人的罪責[32]置於自己的背後,這則也許是很艱難的事情。在一般的情況下,人們很容易把一種罪責[33](甚至就算是謀殺也如此)算到別人的良心賬上;但是藉助於赦免把他的罪責置於自己的背後,這則很難做到。然而對於有愛心的人則不是如此,因為他遮掩許多的罪。
不要說,「既然赦免既不增大什麼也不減少什麼,那麼不管罪是否被赦免,這許多的罪在事實上仍是同樣地大」;寧可去回答這個問題:如果一個人沒有愛心地拒絕赦免,他是不是增大許多的罪?——這不僅僅是由於「他的這一不和解成為又一項更多的罪」,因為這事情當然是如此,並且在這樣的情況下也是一同被考慮在內的。然而,這卻是我們現在所不想要強調的。但這是不是一個罪與赦免之間的秘密關係呢?在一項罪沒有被赦免的時候,那麼它就要求懲罰,它向人類或者上帝叫喊著懲罰;但是,在一項罪叫喊懲罰的時候,它看起來就完全不同,比起這同樣的罪被赦免的情況,這時這罪遠遠更大。這只是一種視覺上的幻象嗎?不,這真正確是如此。如果使用不太完美的比喻,這樣的事情也不是什麼視覺上的幻象:那看上去是非常可怕的傷口,這同樣的傷口到了下一瞬間,在醫生清洗和處理之後,看上去就遠不再是那麼嚇人了,儘管這還是同樣的傷口。那麼,那拒絕赦免的人,他的情形又是如何呢,他在增大罪,他使得罪看起來更大。此外,赦免從罪這裡拿走生機,而「去拒絕赦免」則把養料給予罪。因此,即使沒有新的罪出現,然而如果這同樣的罪繼續,那麼那許多的罪就被增大。如果一項罪繼續,那麼在事實上就有新的罪出現,因為,罪通過罪增長;這「罪繼續存在」就是一項新的罪。你能夠通過有愛心地赦免著拿走那舊的罪來阻止這一新的罪,正如那遮掩許多的罪的有愛心的人所做的[34]。
愛遮掩許多的罪;因為愛阻止罪進入存在,將之扼殺在降生的時候。
儘管一個人相對於某種事業,一部自己想要完成的作品,準備好了一切,但他仍然必須等著一樣東西,等著機緣。罪的情形也是如此;在它在一個人身上時,它等著機緣。
機緣可以是非常不同的。聖經說,出自誡命或者出自禁令的罪趁著機緣[35]。恰恰「有些事情是被要求的或者被禁止的」,這事實本身就成為機緣;並非似乎是機緣造就罪,因為機緣從不造就什麼東西。機緣就像一個中介人,一個經紀人,只是在交易的時候能幫上忙,只是安排保證讓那在另一種意義上已經是作為可能而存在的事情發生。誡命、禁令引誘著,恰恰因為它想要統治「那惡的」,而現在罪趁著機緣,它抓住這機緣,因為禁止是機緣。於是機緣就像是一種烏有,一種很迅速的某物,行走於罪和禁止之間,但在某種意義上同時屬於這兩者,而在另一種意義上它卻又仿佛是不存在,儘管那在事實上進入了存在的烏有,它再一次是沒有機緣地進入了存在。
誡命、禁令是機緣。在一種更可悲的意義上,在其他人們身上的罪是機緣,這機緣在那與他們有所接觸的人身上引發出罪。哦,這是多麼尋常的事情:一句沒有經過思考的,一句輕率地拋出的話就足以給予罪一種機緣!這是多麼尋常的事情:一道輕浮的目光引發出了那許多的罪變得更大!更不用說,如果一個人生活在一種日常的環境之中,在這環境之中他只看見和聽見罪和不虔誠,那麼對於他身上的罪,這是多麼豐富的機緣啊,在這「給予機緣」和「抓住機緣」之間有著怎樣的交易啊!在一個人身上的罪被罪圍繞的時候,它就像是如魚得水。通過機緣的持續得到營養,它繁榮昌盛地成長(就是說,如果我們本來是想要談論關於「相對於『那惡的』而繁榮」的話);它變得越來越惡性;它贏得越來越多形態(就是說,如果我們相對於「那惡的」能夠談論贏得形態的話,因為「那惡的」是謊言和欺騙,因此沒有形態);它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固定自己的形象,儘管它的生命懸浮在深淵之上,就是說,沒有固定的根基。
然而,所有是機緣的事情,只要「去行罪」的機緣被抓住,這些事情就有助於去增大那許多的罪。
但是,有著一種環境,它無條件地不提供也不是罪的機緣,它就是愛。在一個人身上的罪被愛圍繞的時候,它就是魚離開了水,它就像一座被包圍的城,所有與自己一方人們的關聯都被切斷了,它就像一個喝酒成癮的人被置於一個戒酒的環境之中,在他失去了氣力的時候,徒勞地等著一個機緣去通過陶醉來刺激自己。固然有這個可能(因為,又有什麼樣的程度是一個墮落的人走上歧途進入腐敗時所達不到的),罪能夠抓住愛的機緣,能夠對之愁苦、對之狂怒。然而罪卻無法長久地忍受愛;因此這樣的情景一般來說只會是在一開始,就像酗酒者在戒酒的醫治尚未得到足夠的時間發生作用的最初幾天有著衰弱的力量來真正地暴怒。此外,如果有著一個這樣的人,連愛都不得不放棄他(不,愛絕不會放棄他),但是他不斷地抓住機緣行罪,不為愛所中止,即使如此,有著一個不可救藥的人,這並不能推導出「被治好的人不是很多」的結論。於是,「愛遮掩許多的罪」仍然還是完全正確的。
權力機構不得不常常想出各種非常狡猾的手段來囚禁住一個罪犯[36],醫生常常使用十足的發明創造力來想出各種強制手法來強制一個精神病[37],然而,相對於罪則沒有什麼環境是能夠像愛那樣地有著強制力,並且也沒有任何強制性的環境是能夠像愛那樣地有著拯救性質。這是不是極為常見的事情,那種在內在之中潛伏著的怒氣,只是等待著機緣,這是不是極為常見的事情,這怒氣窒息而死,因為愛不給任何機緣!這是不是極為常見的事情,那種在好奇心之情慾泛濫的恐懼中窺視著探尋一個機緣的邪惡欲望,因為愛根本不給予任何機緣並且帶著愛心地守望著不讓任何機緣被給出,這種邪惡欲望是不是常常就死在誕生之時!這是不是極為常見的事情,靈魂之中的這一怨恨,它是如此確定並且也如此有著準備,並且甚至是如此急切地要去找到新的、更新的機緣,去對世界、對人、對上帝、對一切表示出怨恨,它是不是常常被平息下來,因為愛根本不給予任何去怨恨的機緣!這是不是極為常見的事情,這一自欺而目中無人的意識,它自以為自己是受到了虧待和蔑視並且由此抓住機緣去變得更為自欺欺人,其實它只是想欲求新的機緣來證明自己是對的,它是不是常常由於愛而消失掉,因為愛是如此緩痛如此溫柔消解地根本不為那病態的自欺提供任何機緣!這是不是極為常見的事情,那算計出來的事情,如果它能夠成功地找到一個機緣去得到一個對此的藉口,它就會重新歸返到自身之中,是不是常常如此,因為愛根本就不給出任何找到藉口的機緣——「那惡的」的藉口!哦,多少罪行都被解除了武裝,多少惡的意圖被消滅了,多少絕望的決定被投入了遺忘,多少罪的想法在變成事實的路上被阻止住了,多少魯莽的言辭尚被及時地抑制住,因為愛不給予機緣!
如果憤慨在一個人身上出現,那麼他就有禍了[38];那有愛心的,他通過拒絕機緣來遮掩許多的罪,他就有福了!
* * *
[1] [愛遮掩許多的罪] 指向《彼得前書》(4:7—8):「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以及《雅各書》(5:20):「這人該知道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蓋許多的罪。」
[2] [「那現世的」有著三個時態] 就是說:過去,現在和將來。
[3] 就是說:散布「恐懼」和「使人痛苦的不安」。
[4] [愛在審判的日子給予人坦然無懼的信心] 見《約翰一書》(4:17):「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5] [愛救人於死亡] 來源不詳。
[6] [上帝是愛] 參看《約翰前書》(4:7—8)和(4:16)。
[7] 上帝在想著他,有人在想著他。
[8] [吃從吃者出來] 參孫的謎語中的一部分。見《士師記》(14:14):「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
[9] [對於那愛多的人,許多罪都被赦免] 見《路加福音》(7:47):「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
[10] [那條發現了「紫色」的狗] 指向一則關於赫拉克勒斯的傳說。赫拉克勒斯的狗一次在海灘邊上抓住一隻骨螺,所以它的口鼻就有了紅紫色。關於這意義重大的發現的敘述可以在尤里烏斯·勃魯克斯(Julius Pollux)的百科全書中找到(Onomasticon,I,45ff.)。
[11] [小小的鵝] 固定用語。指沒有頭腦的女孩。
[12] [小村莊美人] 漂亮天真沒有見過世面的女孩。
[13] [有愛心的人的生命表達在使徒的指令之中:在惡之中作孩子] 指向《歌林多前書》(14:20),之中保羅寫道:「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總要作大人。」
[14] [患黃疸病的人看一切都是黃色的] 如果一個人患黃疸病,就是說有著皮膚發黃的病態,人們會認為這是強烈的性情變動的結果,尤其是由於煩亂和妒忌。這裡也許是在說,黃色是妒忌的顏色。
[15] [眾所周知,東方人尊敬一個精神錯亂的人] 指東方的一些信仰,尤其是印度的,人們認為精神錯亂的人是神靈附身。
[16] [眾所周知……被人稱作是神聖的瘋狂] 指向柏拉圖的對話《斐德羅篇》244a—245b、256和265b,其中蘇格拉底闡述「神聖的瘋狂」及其各種形式:先知的熱情、宗教迷狂、詩意靈感和愛欲瘋狂。
[17] [想像一下在被置於公會前那一瞬間的基督] 指向《馬太福音》(26:57—68):「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梢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麼。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公會:或者大公會,大公會在耶穌的時代是羅馬讓猶太人自治的最高統治和審判機構,有71個成員,主席是在任的最高大祭司。
[18] [公共意見] 一個表述,尤其是通過法國革命而獲得了政治意義,在19世紀40年代在丹麥成為一個很時髦的詞,尤其是在自由反對派的自由憲法的追隨者們那裡,按照這種自由憲法的說法,國王應當受到公共意見的代表機構的約束。
[19] [「被離棄、被仇恨、背負十字架」] 摘自托馬斯·京苟(Th.Kingo)的讚美詩。
[20] [那三個不受損傷地走在烈火的窯中的人] 指向《但以理書》3。尼布甲尼撒王命人把先知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綁起來穿著衣服扔進一個「烈火的窯」中,因為他們不侍奉尼布甲尼撒王的神。但他們安然無恙地從火中又走出來。
[21] [靈魂帶著愁苦] 也許是指向《約伯記》(7:11)之中約伯說:「我不禁止我口。我靈愁苦,要發出言語。我心苦惱,要吐露哀情。」
[22] 這裡,按概念嚴謹的翻譯,這個「罪過」應當被譯作「辜」。
[23] 這裡,按概念嚴謹的翻譯,這個「責任」應當被譯作「辜」。
[24] 這裡,按概念嚴謹的翻譯,這個「就變得有責任了」應當被譯作「就變得有辜了」。
[25] [我們以主禱詞作祈禱,願上帝不帶我們進入試探] 見《馬太福音》(6:13)。
[26] [公正之侍者] 比如說,法官和警察。
[27] [人們聯合起來(這當然是值得稱讚的)來緩解貧困、來教養孤兒、來拯救墮落者] 指向克爾凱郭爾時代的各種慈善機構,慈善聯合會。
[28] [信一直是使自己去與那無法被看見的東西發生關係] 指向《希伯來書》(11:1),也看《歌林多後書》(4:16—18)。
[29] 這個「信」是名詞,「信仰,信心」。
而在後面的「把『那不可見的』信成『那可見的』」中的「信」則是動詞,在句子結構中的作用類似於「把『清輔音』讀成『濁輔音』」中的「讀」。
[30] [就像聖經上所說關於上帝所赦免的東西,它被隱藏進了他的脊背] 指向《以賽亞書》(38:17):「看哪,我受大苦,本為使我得平安,你因愛我的靈魂,便救我脫離敗壞的坑。因為你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
[31] [「信」使自己去與那不可見的東西發生關係,但它還說,信是一種在那被希望的東西之中的持久] 指向《希伯來書》(11:1):「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32] 「罪責」,亦即「辜」。
[33] 「罪責」,亦即「辜」。
[34] 你能夠通過「有愛心地原諒著地拿走那舊的罪」來阻止這一新的罪,正如「那『遮掩許多的罪』的有愛心的人」所做的。
[35] [聖經說,出自誡命或者出自禁令的罪趁著機緣] 指向《羅馬書》(7:7—11),之中保羅寫道:「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麼。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借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36] [權力機構不得不常常想出各種非常狡猾的手段來囚禁住一個罪犯] 在這裡不能確定具體所指是什麼樣的手段。罪犯被關在監獄之中,常常是隔離的,比如說他們可以在脖子上被戴上枷鎖,被鎖上鐵鏈,在額上烙印,一直到1840年。
[37] [醫生常常使用十足的發明創造力來想出各種強制手法來強制一個精神病] 這裡所指的強制手法具體是什麼,無法確定。從19世紀30年代起,在政治方面就有關於精神病問題的討論,就是說,要把精神病人安排在什麼地方並且怎樣治療他們。丹麥在1916年有了一家真正的精神病院,也就是在比斯特若普皋的聖漢斯醫院。這醫院對病人的粗暴治療(比如說以鞭子、耳光、水激、老虎凳等體罰手段,以及不給吃飯、不讓喝水等)在1830年招致了皇家調查團的討論。到後來,在哈拉德·賽爾梅爾醫生的努力堅持之下才漸漸轉向一種更為人性的治療方式,更偏重於一類通過完全有規律日常節目,包括傾聽型交談和責備而達成的靈魂教養。
[38] [如果憤慨在一個人身上出現,那麼他就有禍了] 指向《馬太福音》(18:7)中耶穌對「跌倒」的警告:「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在聖經中,「憤慨/冒犯」被譯作「絆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