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光庭 唐代
簡介
裴光庭(678年-733年),字連城,絳州聞喜(今山西聞喜東北)人,唐朝宰相,隋朝禮部尚書裴仁基之孫,右衛大將軍裴行儉之子。裴光庭出身於河東裴氏中眷房,早年以門蔭入仕,歷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馬、司門郎中、兵部郎中等職,後因建議讓突厥參與封禪,升任鴻臚少卿、兵部侍郎。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初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次年又升任侍中。他任相期間,提出「循資格」,以資歷作為擢用官吏的標準,還建議向吐蕃傳播中原典籍,後封正平縣男。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追贈太師,諡號忠獻。
宗教
早年經歷
裴光庭雖然幼年喪父,但因母親厙狄氏深受武則天的寵信,得以累遷至太常丞。唐睿宗年間,裴光庭因是梁王武三思的女婿,被貶為郢州司馬。
累職升遷
唐玄宗開元年間,裴光庭歷任右率府中郎將、司門郎中、兵部郎中。他沉默寡言,不善交遊,但工作嚴謹,受到時人的推崇。
開元十三年(725年),唐玄宗到泰山封禪。中書令張說擔心夷狄會趁機入侵,欲加強邊防軍備。裴光庭表示反對,認為有違封禪本意,會使封禪之舉名不副實。他道:「夷狄之中,突厥實力最強,也有與我大唐修好之意。若遣使赴突厥,讓其派人參加封禪之行,必會欣然從命。突厥若來,
評價
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資歷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稱為「循資格」。
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沒有才能的只能長期擔任低職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資格二十年之久也沒有得到任何官職。裴光庭拜相後,進獻《循資格》,提出選用各級官吏,以年資為擢用官吏的條件,不論有無才能,資歷滿後就可升官。
《循資格》對於各種官職的任職年限和晉級方式都有嚴格規定,不得逾越,只要不犯錯誤,都會有升無降。這讓因才能平庸而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欣喜不已,紛紛稱其為「聖書」,但才俊之士卻無不怨嘆。裴光庭去世後,「循資格」被中書令蕭嵩叫
生平
裴光庭擔任宰相時,兼任吏部尚書,讓門下主事閻麟之主掌選官事務。凡是閻麟之裁決的,裴光庭都會同意。時人都稱「麟之口,光庭手」,意思是說閻麟之一開口說出意見,裴光庭就會下筆批准。
家世
父親:裴行儉,官至禮部尚書,兼檢校右衛大將軍,封聞喜縣公,累贈至太尉。
母親:厙狄氏,曾拜御正(女官名),封華陽夫人,後進封晉國夫人。
妻子:武氏,武三思之女,曾與李林甫有私情。
兒子:裴稹,歷任起居郎、祠部員外郎。
詩詞代表作
名句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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